【心得】《老婆重回17歲》作者:譚譚譚
《老婆重回17歲》作者:譚譚譚
【文案】
37歲的林夏陷入了中年危機,兒子叛逆,女兒嫌棄,老公疑似出軌,所有的一切逼得她喘不過氣來。
一場意外醒來,林夏患上了選擇性失憶症,她的記憶停留在了單純而美好的17歲。
兒子顧筱陽喜歡架子鼓搖滾樂,正好,17歲的林夏會彈吉他愛唱歌,一起組樂隊!
女兒顧筱雨身材肥胖喜歡當紅小鮮肉,正好,一起減肥一起追星!
至於老公顧東——
17歲的林夏滿臉嫌棄:「雖然長得還不錯,但38歲,也太老了吧?」
這個世界上,不會有兩個完全契合的靈魂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的思想,
所以兩個人就算是看待同一件事情也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。
愛情和婚姻將兩個完全陌生的男女聯繫在一起,共同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。
如果想要攜手一輩子,就需要更多的溝通、理解和包容。
內容標籤: 都市情緣 甜文
搜索關鍵字:主角:林夏,顧東 │ 配角:顧筱陽,顧筱雨 │ 其它:
一句話簡介:失憶回到17歲和老公重新戀愛
立意:愛情需要保鮮,婚姻需要經營,兩個人在一起需要溝通、包容和理解。
================== 心 得 分 隔 線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這是一個關於「婚姻經營」的故事~
作者從男女主的故事,再順帶出他們周遭親友的婚姻百態~
也是女主選擇性失憶後,以為自己還是17歲的女主,給了自己婚姻重生的機會!!
讓男女主有了再次戀愛的機會,
也讓他們找出婚姻的缺失,更加深愛和體諒對方了~
男女主在大學就是校草和校花的組合,也是富二代VS普通家庭女孩的組合,
兩人對彼此都是一見鍾情,沒多久就在一起啦,大學畢業後就結婚了…
故事從兩人已結婚近20年開始說起,
這時37歲的男女主已有二個小孩,
一個15歲喜歡音樂的校草兒子,一個呆萌略胖的10歲女兒...
這時富二代男主已自行創業成為百人企業的大BOSS,依然是高富帥形象!!
而因為男主的「大男人主義」,女主成為專職照顧家庭的貴婦,
但此時的女主卻是發福的中年婦女形象,
因為種種原因,女主變得敏感沒有安全感…
在一次和男主的激烈爭吵後,女主因為泡澡睡著差點淹死自己…
送醫醒來後,女主就選擇性失憶了,以為自己還在17歲,也忘了男主這個老公…
醫生說這類患會「選擇性忘掉不願意記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或人或物。」
這時的男主一直以為自己是個賺錢顧家愛老婆的好老公,很不能理解為什麼女主會忘了他!?
男主真的是個好老公嗎!!??
摘錄一段男主對自己的剖析~
「老婆,你知道嗎?這段時間,我自己在私底下反思過很多很多次。我以前一直都認為自己對你已經夠好了,我賺了那麼多錢,讓你衣食無憂,讓你住大房子,讓你在家有保姆出門有司機,讓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。所以我不明白,你為什麼還不滿足,為什麼整天疑神疑鬼,為什麼會經常沒事兒找事兒。我眼睜睜地看著你越來越不開心,性格也越來越古怪,卻只覺得心煩,從來沒有花時間去思考過其中的原因,以及你為什麼會變成這樣?但是現在,我明白了。一直以來,我都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。我想當然地以為我只要努力把事業做好,賺更多的錢,不斷提高咱們家的物質生活,你就會快樂,就會幸福。卻從來沒有想過,你想要的生活是什麼?你所認為的幸福是什麼?...
我這些年在你和孩子們身上花的時間和精力,真的太少太少了。而你之所以會變得猜忌,變得沒有自信,變得無理取鬧,也只不過是想要引起我的注意,希望我放更多的時間和心思在你的身上。老婆,以前我們每次吵架,我都覺得自己才是對的那個人,問題和錯誤都出在你的身上。但是現在,我才知道,在我們將近20年的婚姻裡,錯的人其實是我。是我沒有傾聽你的心聲,是我沒能理解你的苦惱,是我陪伴你的時間太少,是我沒有給你足夠的安全感,所有的一切,都是我的錯。老婆,對不起——」
話說女主和男主在一起後,因為家世背景差距,
女主為了讓自己變得配得上男主,作了很多改變,也變得愈來愈「偏激敏感」....
回到17歲的女主,再次變回「明亮自信」的自己~
也找回那個愛音樂、愛唱歌,重拾「服裝設計」技能的開朗女孩!!!
如文案言,女主會和兒子一起組樂團,會和女兒一起減肥~
曾經劍拔弩張的親子關係,得以緩合變得愈來愈親蜜!!
也會找回曾經斷聯的閨蜜~也讓婆媳關係變得親蜜…等等
重回17歲的女主,讓很多遺憾的事情得以釋懷或有了修補的機會!!
所以作者想表達的重點之一,就是「個性」決定命運吧!!!
在故事中還帶出很多夫妻的婚姻百態,出軌者眾多呀~
高富帥男主,能抵抗誘惑,對婚姻忠誠,
就算女主變胖,依然愛著寵著女主,
其實算是很不錯的老公啦!!!
最後,摘錄一段男主堂姊的話:
「其實我一直都覺得,最好的愛情並不是你負責賺錢養家,我負責貌美如花。
而是我們勢均力敵,你很好,我也不差。
哪怕是曾經非常優秀的女人,如果讓她放棄事業將自己局限在家庭這一方小小的天地,
不光她的圈子會越來越窄,目光也會變得越來越短淺。
當曾經的吸引力不復存在的時候,你猜那個賺錢養家的人會不會嫌棄她?」
留言
張貼留言